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曾姓小隊長去年底酒後駕車肇事,僅記過調平行單位,3個月後竟又升任刑事小隊長,遭質疑有後台「罩」,引發熱議,台南基層員警也說,酒後肇事被抓到,對一般員警來說,等同宣告升官無望了,遑論3個月又復出,實在太誇張。

台南市警局三線一星的前鑑識中心主任郭蓬生,3月間休假時參與樹林廟會,酒後駕車被新北市警局土城警分局查獲,酒測值超標,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。郭為此記過兩次且調動服務地區,現已調到台北市警局技正一職。

其實,依警政署所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,員警酒後駕車被查獲,依酒測濃度、服勤或非服勤、肇事與否或判決情況等相關細節,規範很明確且需呈報上級核備,人事及督察人員說「沒有灰色、模糊地帶」。

以酒測濃度超0.25毫克以上,已涉公共危險為例,非服勤時間,經起訴未滿1年記過兩次、1年以上記一大過,當事人調整服務地區。若是服勤時間,經起訴未滿1年記一大過、1年以上移覆懲處,當事人調整服務地區。另直屬一層主管得調非主管職務。

「太誇張!」台南基層員警說,雖酒駕被抓到,沒硬性管制升遷,但明眼人都知道接下來考績、升遷等,通通都會受影響,有如汙點上身,難以磨滅。員警感慨說,同是公務人員,員警的處分都特別嚴苛,這類內規像是打自己小孩給別人看一樣。如今苗警消息一出,「這就是人事!」員警搖頭說,此例一開,大家有樣學樣,更加勤於經營人際關係。

※ 提醒您: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ok忠訓ok忠訓國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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